寫作日誌

《新版日記》第四十六章

這一章寫得特別久。一方面我很忙,另一方面,也是因為這陣子的情緒有點不穩。有勞久候,不好意思,在此跟讀者致歉。

46章是個值得紀念的一章,過去舊版挪威就停在這裡。對我而言,這是個非常具有代表性的指標。也因為如此,我決定犧牲原本的章名「謊言」,使用舊版時描寫公演的21章章名,「無冕王」,算是個紀念意義。

當然,無論舊版新版,「無冕王」都是個合適的名稱。新版寫到今天為止只有「說唱藝術社」「趕場」「荷花池之夢」「飛馳」「聚光燈」「海誓」「山盟」是舊版的名稱。當年沒貼出48章,原本48章的名稱是「月光湖」,新版中用在了36章。

老實說,比較這個沒什麼意義,像「海誓」或「山盟」在當年都有不同的意義,「聚光燈」在新版裡也被分成了四章。不過,這也是個好玩的回顧,不知道舊版讀者會不會覺得很有意思。

這一章其實很難寫,我寫到將近一萬五千字時把檔案刪了,重起爐灶再寫了一遍。這種狀況從十幾章之後就未曾發生過,想不到這次又來了。之所以難寫,不但因為裡頭的情節很多,最主要的是我覺得自己怎麼寫都寫得太露骨了。「無冕王」的情緒應該是很「悶」的,明明很燦爛,卻覺得一切都不大真實,有點置身事外、覺得意義不在的感覺。凱不該太有「情緒」,反而應該麻木一點,不在乎一點才對。

這章應該跟很多人想得都不一樣,小箏跟薇的戲份很少,公演也寫不多,反而最主要的內容在選舉跟小渝。當然,明眼人都知道我在說什麼,不過這種複雜混淆的情緒,才是真的表達重點,其他的「劇情」並不重要,帶過就好。

凱從薇家出來之後原本有一大段獨白的,我刪了;有一段凱整理書包,從書包裡頭各項雜物推想自己生活的情節,我也刪了。刪來刪去,加上重寫前刪的內容,這回刪得比寫得還多。想想看,難道這就是「46章魔咒」嗎?呵呵。

說正格的,這段時間的劇情或許還蠻熱鬧的,不過悶劇情有悶情緒,實在有點不想寫下去。不過這就是瓶頸,過了就好,這次我一定會寫完的。之前聽學長留言說過去有些地方會跳過去不願重看,我一來想知道那是哪些地方,二來也擔心這次會不會同樣寫出讓人不想重看的章節。不過,轉念又想,今天再看看舊版,我一章也不想重看。

小渝的劇情越來越多了,這章裡她的面貌應該又有了些改變。有讀者說很討厭她,我還蠻擔心的。不過想想看,討厭喜歡都是情緒,希望讀者喜歡這部小說是真的,關於單項內容的喜歡或討厭,就不是我能控制的了。

47章不會這麼慢,謝謝大家。這次不好意思了。

關於“《新版日記》第四十六章”的留言

  1. simon7617表示:

    哈,原本只是想溫習一下舊文,沒想到居然看到新文貼出

    這章,很有些苗頭啊

    看了小董的日記,嗯,果然46是個麼咒嗎?哈哈

    十月的國慶,顯然是下一階段的重點了
    感覺上凱子像是被許多事情堆著走的
    高一時在這段時間的忙亂
    看來會再重現了
    情節是熱鬧的,但是情緒卻是悶的
    薇、小渝、小玫,選舉、詩朗隊、Ansery、大姊、儀隊和演講社的表演、甚至或許再加上教官等等
    或許這當中,有太多並不是凱子自己願意,或想要去處理的吧

    小渝的角色,到目前為止,給我感覺似乎有點像是個”鏡子”的角色

    BTW,關於舊版某些情節的事
    嗯,或許我另外寫mail跟小董聊聊好了
    只是要先說明的是
    我說的”不願重看”,並不是指小董寫得好或不好
    比較像是自己對於某些情節或是情緒,不願意再重新經歷過罷了
    嗯,這樣講不知道有沒有比較清楚…

    1. dhdoong表示:

      瞭解。期待與學長通訊聊天。

    2. simon7617表示:

      凱的變化,加上這麼多事情正在進行或發生
      只怕亂的感覺會更強吧
      或者,凱的無力感和疏離感會漸漸出來呢?

      發覺凱似乎是個很需要舞台的人
      即使有些時候看似無奈地被推上檯面
      例如選舉
      但顯然他仍是有種樂在其中的感覺
      即使感到疲累

      這樣的凱
      大概很難在這幾個月”乖乖”的吧

  2. simon7617表示:

    BTW

    我一向認為寫作其實是作者自己很私人的事情
    所以不管是進度或是情節或是人物
    其實小董不應覺得抱歉或是不好意思

    這是一個好故事
    一個總讓人期待後續發展的好故事
    更重要的是
    這也必須是個小董想要講的故事才是

    1. dhdoong表示:

      呵呵,這是個有趣的話題。

      我們生在網路時代,其實是很幸福的。我可以直接收到讀者回覆,也可以互動討論,附上延伸閱讀的link什麼的。這些年看一堆「網路作家」,我的感覺是,沒有用到網路特性來寫作、互動或交流,其實是很可惜的。

      我對寫作的想法比較不同,如果公開發表,那就不是私人的事情了。之前聊過作者最小,我一直認為創作者真的是個伺候人的角色。這麼多年來要不是因為我都是業餘興趣寫作,我早就不寫作了。就是因為是義務的,讀者不付我錢,所以我也有權力偶爾賴賴皮,拖拖稿什麼的。

      但是,讀者的「互動」,一來很有參考價值,一來也是一種付出。批評讓人成長、掌聲使人愉悅,都是所得。有所得就要繳稅,就不能這麼自由自在地,老子高興寫就寫,沒寫完算你衰。當然,過去就是這樣,所以才會覺得抱歉,才會覺得不好意思。這是自我要求,起碼進度上必須有這種認知。

      情節或人物,我從來不覺得抱歉。這是我的創作,讀者要喜歡不喜歡既不能強求,也「不該」強求。我自己最喜歡的笑傲江湖人物就是岳不群,我佩服他、也欣賞他,覺得這人願意做的犧牲遠超常人,可謂偉大。之後失敗了,我也很心疼他,還蠻生金庸的氣的。

      我想,這跟金庸或一般讀者的看法是不同的吧?不過這就是創作,他寫他的,我看我的,我喜歡討厭都是情緒,作者該很高興我有情緒,而不是看完丟一邊,之後完全不記得。

      因此我在乎讀者的看法。就工作紀律來說,我對進度或「品質」(包含可信度啦,資料正確性啦,錯別字等等)會有責任感,會擔心自己表現不好。對於情節人物呢,則很有興趣大家的看法。如果看法一致,那就是我引導得很成功;如果南轅北轍,那也很有研究的價值。都是好事。

      1. simon7617表示:

        哈, 這的確是個值得討論的題目

        的確公開的發表不能完全算是私人的事情
        不過我倒不認為這樣就會讓作者變成最小
        特別是這樣的網路創作
        與讀者的互動本來是很重要的一個部分
        不然就真的只是自己寫爽的而已

        就像我自己的部落格, 就真的是純粹是自己寫爽的
        寫自己想寫的, 也從來不作什麼宣傳
        所以只有寥寥三五人會來看
        自己也是寫得有一搭沒一搭的
        作為紀錄的性質多於創作或是分享

        然而我想小董這樣的創作可能有又跟一般的部落格寫作不太一樣
        我依然認為, 一個故事與其試著伺候讀者, 不如感動讀者
        或許就像小董在另外的留言中提到出書與否的考量一樣
        所以情節或人物,我完全認同小董所說的, 不能也不該強求讀者喜歡與否
        或者甚至, 也不需要讀者的喜歡與否

        至於進度
        我自己的想法是, 既然身為讀者
        再這樣的創作模式之下
        有得看就應該很偷笑了
        怎敢要求進度咧
        說實在的, 當初能夠看到這樣的新版再生
        已經覺得是種福氣了
        另一方面, 或許也是因為相信小董的有所堅持吧
        我想小董的QC和QA應該是很嚴格的
        因為自我的要求或堅持而改變進度
        我自己是覺得很OK的

        所以
        我總覺得讀者再大也大不過作者
        畢竟作品的靈魂來自作者, 而不是讀者
        讀者的反應也並不必然代表作品的價值

        也許是自己曾經待過媒體當過編輯吧
        我是自覺有點編輯病的人

  3. simon7617表示:

    45章最後看到薇回來時
    有在猜說應該是因為收到凱的信,或是大姊的通報的關係
    這在這一章中獲得了印證

    只是,既然薇收到凱子的信了
    那麼凱子收到薇的信了嗎?
    八月時薇就已經從大姊的通報以及與小箏的電話中知道了凱和小箏的分手
    九月四日凌晨薇將將電梯風波的修改稿傳真給馨馨
    表示在幾天前就跟馨馨通過電話
    也知道了許多狀況以及八卦
    那麼九月二日薇寄給凱的信就應該會很有些梗才是…

    1. dhdoong表示:

      呃,這些內容啊,在48章…

      1. simon7617表示:

        哈,那就先期待47 XD

        抱歉,沒有催稿的意思

  4. Ery表示:

    勘誤?
    ========================
    「這個可能性比較小,」我搖搖頭:「詩聖是管樂詹軍師,連他都說管樂詹『當選是沒機會啦』。不過如果是這樣,那就把票轉到管樂詹那裡,一舉打垮阿貴,之後再通過演辯社人脈鼓動『政變』,讓現任龍吟詩社社長,也就是剛剛那位王藝嵐的男朋友搶回社長寶座。條件只有一個,那就是把龍吟詩社交出來。」我頓了頓:
    ========================
    讓現任「龍吟詩社社長」,也就是剛剛那位王藝嵐的男朋友搶回社長寶座。 -> 「龍吟詩社副社長」?

    1. simon7617表示:

      我想這裡應該無誤…

  5. Ery表示:

    喔,所以搶回的社長寶座是演辯社社長是吧!
    歹勢,我搞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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